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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合同管理及设备租赁
以经济型服务合同约定双方在环保项目投资、建设、运营、维护、费用、所有权等方面的关系,并以可计量的环境效果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市场运营模式。
合同环境管理项目类型
减排效果保证型是指由环保服务公司负责提供项目投资、建设、运行和设备维护等全过程服务,并保证合同约定的污染效果;在合同期内,项目资产归环保服务公司所有,项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,合同期满后,项目资产和污染治疗效果归项目业主所有。
环保设施(设备)租赁型是指项目业主对主题环保设施和技术提出要求,由环保服务公司出资购买环保设施、并租给项目业主使用,在租赁期内环保设施的所以权归属环保服务公司,项目业主分期向环保服务公司支付租金、并拥有使用权。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设施运维和运行效果的权责关系、租赁期限以及合同期满后环保设施的归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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